宁波市将启用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证件办理工作效率,宁波市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启用由浙江省法制办开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今后宁波市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程序将是行政执法单位提供申领表及其他证明文件,县(市)、区法制办审核后存档,由市法制办网上审核、上报。为避免出现“一人两号”或“两人一号”的现象,确保每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唯一性、准确性,宁波市法制办将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统一进行清理,在完成证件年审工作后上报浙江省法制办。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