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协议有效吗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还有一些特殊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签订合同(合同成立)后,除约定或法律规定外,合同即时生效,即这份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股权赠与协议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xxxxxxxxxxx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甲方发起设立,由甲方出资并注册为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圆整。甲方拥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公司员工乙方。公司经营范围:
二、股份及股权的赠与
甲方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同意将百分之十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乙方与公司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既拥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与公司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赠与股权。
3、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甲方也有权决定无偿收回乙方的股权。
4、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受赠股权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双方约定甲方收购所赠股权的购买价格为元。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之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含因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某项手续而对该协议的透露。
五、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六、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乙方不在本公司任职,甲方均有权以元的价格收购原赠与的股权。
七、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无效。乙方应当撤销该转让或赠与行为,并向甲方无偿交回股份及相应股权。因此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或公司损失。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司章程依法完成变更及备案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