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同变更是怎样的,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变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

  合同内容的变更通常包括:标的变更;标的物数量的增减;标的物品质的改变;价款或酬金的增减;履行期限的变更;履行地点的改变;履行方式的改变;结算方式的改变;所附条件的增添或除去;单纯债权变为选择债权;担保的设定或消失;违约金的变更;利息的变化等。

  合同变更的情形有: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合同变更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合同的变更指的是合同内容的变更。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为尽快确定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行使变更权的期间应当推定为一年期间。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