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领结婚证就同居合法吗

  同居是男女双方没有依法缔结正式的婚姻关系而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这种关系是脆弱的两性关系,不仅同居双方的利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而且增加了社会的负担和不安定因素。

  同居关系不同于合法婚姻,它是不以终身共同生活为目的的临时组合。现行《民法典》明文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所以同居的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结为夫妇,但是双方都应当没有配偶。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双方应当解除同居关系,必要时可以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民法典》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4、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民法典、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5、非法同居的处罚一般是不会有的,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是非婚同居,现在也不说是非法同居。

  6、非婚同居期间生的小孩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在法律上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

  1、《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民法典》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民法典》、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