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一安徽货船大船小证被扬州海事滞留

  2月4日下午,一艘安徽千吨货船因大船小证,被扬州海事局实施了禁止离港的行政强制措施。

  2月2日下午,扬州海事执法人员在长江扬州环保热电厂码头现场船舶安全检查中,发现了正在卸煤的安徽籍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的总吨位为589,而该船舶实际总吨位约在850以上。海事执法人员遂询问船长李某该船相关主尺度和证书核发情况,李某前言不对后语,显得十分慌张,海事人员随即收存船舶船员证书待查。次日上午,海事人员对该船进行了例行船舶安全检查。通过现场丈量,该船实际船长、船宽、型深等主尺度远大于证书记载数据。初略计算,该船的总吨位在900以上。2月4日下午,扬州海事局对该轮下达了《船舶禁止离港通知书》,滞留该船,并责令船主申请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从新丈量船舶吨位并核发船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