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州海事法院扣押货轮

  近日,广州海事法院法官在广州港沙角49号锚地将扣押船舶命令张贴到马歇尔岛籍“埃尔温”轮驾驶窗上——该轮被中国法院扣押。

  5月1日凌晨,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远公司)所有的“关河口”轮在广州台州海域与“埃尔温”轮发生碰撞,“关河口”轮船货严重受损。中远公司初步估算,碰撞事故给自已造成约人民币1000万元损失。中远公司认为,“埃尔温”轮船东应对损失承担全部责任。5月10日中午,中远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扣押“埃尔温”轮,并责令“埃尔温”轮船东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

  广州海事法院经过审查,依法准予中远公司的扣船申请,并责令“埃尔温”轮船东向法院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5月11日下午,广州海事法院法官乘坐交通艇,冒雨登上“埃尔温”轮。法官向希腊船长耐心讲解中国法律,成功对“埃尔温”轮实施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