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用潜艇长江禁止试航

  汉阳下岗工张某卖潜艇一事经网上广泛传播,引起各地有兴趣的人士关注,有的想订一艘,有的询问其安全性能如何?昨天,记者就潜艇这种特殊船只使用情况,也询问了长江海事局。

  北京一家船舶贸易公司的李先生询问,张某造的潜艇通过有关的质量安全认证吗?张某,现在造的潜艇确实还没有任何质量安全认证。

  从大量来电询问中,记者了解到他们购买小潜艇的各种目的。河北石家庄的周先生想看看这个潜艇,如果确实安全,就买一个。周先生说,自己是研究湖泊治理的,想用潜艇,在湖底铺一些试验用的物品。咨询者姜先生是黄河小浪底水库的保修部门,他仔细询问了小潜艇的性能,表示如果安全可靠的话,想买来用于闸门的清淤工作。据了解,每个大型水库的闸门底长年都存在垃圾污物,并造成大量堵塞,有的就靠潜水员下潜清理,但危险性极大。

  对于安全这个问题,张某坦承,现在每卖出一艘,就承担着巨大压力,一旦出事,也是毁灭性打击。

  如果买了这种潜艇能在江中航行吗?昨天,长江海事局船舶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江中从来没有民用潜艇航行,只有过军用潜艇,而且军用潜艇也是用拖轮拖航。

  据了解,此前,湖北农民发明家李玉明潜艇“霞光2号”,在前往军山长江大桥试航途中,就被长江海事局叫停过,因其试航未办理手续,且没有任何船舶安全技术证明资料,不具备试航条件。张某后来的成功试航地点因在墨水湖畔,未获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