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收养法》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这就是说,和我国公民收养子女的条件一样。外国人作为收养人也必须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送养人,送养的中国儿童也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一、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儿童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35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二是如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10周岁以上)需征得本人同意。

  三是送养人同意送养。

  四是收养人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法律。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须经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大使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

  二、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要经过什么程序?

  外国人在我国收养中国儿童不但必须具备法定的条件,还需经过法定的程序。我国是国际上《儿童权利公约》的参加国,该公约规定:“凡承认和(或)许可收养制度的国家应确保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并应“确保只有经主管当局按照适用的法律和程序并根据所有有关可靠的资料,判定鉴于儿童有关父母、亲属和法定监护人方面的情况可允许收养,并且判定必要时有关人士已根据可能必要的辅导对收养表示知情的同意,方可批准儿童的收养。”我国应该遵守所参加的公约。我国《收养法》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公证。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为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公证证明之日起成立。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和公证,以便确保被收养儿童的权益。

  三、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可以收养中国儿童吗?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收养人,可以酌情给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