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贷款人向贷款银行需提交的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家庭户口薄,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另一方身份证件。贷款收入证明文件以及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可以是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定期存单、国库券等有价证券,也可以是个人名下资产及收益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一)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五)有的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一)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二)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三)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四)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五)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六)发放贷款。受委托银行拔付资金。
新政策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