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需要,所有单位都要为职工办社保缴费,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如此。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增减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

  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主要检查个人独资企业使用的名称、经营场所是否与核准的企业名称、经营场所一致;是否按核准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从事经营;投资人的姓名、住址、出资额、出资方式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增减分支机构;登记事项是否变动,有无出租、涂改、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和其他应审查的事项。提交的年检报告书及各项有关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

  时间要求:

  个人独资企业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年度检验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