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独生子女继承早准备,可提前做遗嘱公证

  独生子女继承,法院、公证“两头为难”?

  帖子里说,独生子刘先生父母去世,母亲留下遗嘱,把股票和房产留给他继承。不料在继承遗产时他遭遇了难以想象的困难。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房管局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

  刘先生想通过到法院起诉自己的妻子,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但法院认为刘先生的妻子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只好撤诉。

  文章表示,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者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以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必须有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

  “独生子女时代”继承问题引关注

  当下,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已经步入中年,财产继承正成为他们所要面对的一个不可避免的话题,这篇文章立刻点燃了不少人心中的担忧。

  40岁的市民韦先生是家中独子,而他的女儿也是独生女,这一过去从没考虑过的问题引发了韦先生夫妇的“双重担心”。“我和妻子已经在清点家里的存折、理财投资和其他财产,给女儿列好清单。虽然我俩都还年富力强,但是以防万一嘛,不能让闺女将来吃亏。”然而另一方面,面对自己年迈的父母,韦先生觉得,“实在张不开口和他们谈论遗产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