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遗产公证需要其它子女签字吗

  遗嘱如果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就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不需要其他子女答应。

  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一)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二)须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三)须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其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因此,自书遗嘱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一)须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

  (二)须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三)须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四)须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因此,自书遗嘱无论公正与否都具有法律效力,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是否公证。

  需提供的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这些手续: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