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个人独资股东会决议范本

  ______经研究,决定独资成立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为:

  2、公司住所: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______认缴货币出资______万元,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缴付至公司的临时账户。______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会决定关于同意公司______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_____%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_____%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命______为执行董事(公司法定代表人)。

  2、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任命______为监事。

  3、聘任______为公司经理。

  4、通过公司章程。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从个人公司的制度设置上看,“个人公司”组织结构简单,既不存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只有一个股东,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也不存在代理成本,更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函数的差异,决策迅速灵活,能够应付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

  其具有内部结构简单,经营机制灵活,运行效率高等无法被取代的优点。

  1、股东权利缺乏约束“个人公司”中只有一个股东,所有者与经营者集于一身,不可能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投资者有绝对的权威,在公司内部不存在对其行为的有效约束,缺乏机构之间的制衡,一人股东全部控制公司的经营权、决策权、人事权,公司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不履行必要的程序或必要的记录。

  2、股东权利缺乏约束带来的系列弊病因为个人公司特殊的股东构成,股东权利缺乏相对严格的约束与限制,一人股东可以“为所欲为”地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将公司财产用作私用,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行欺诈之事逃避法定义务、契约义务或侵权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