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继承父母的房产再次出售时需要交什么税

  继承的房产再出售需要如下税费:

  (一)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

  (二)营业税;

  (三)契税。一般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四)其他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一般情况下,父母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具体情况来定。如果父母已经在遗嘱中确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的,那么该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时如果没有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需要看有没有将遗产确定给某一方,才能判断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