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东死亡后股权能否被继承

  可以。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则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权继承手续:

  1、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两个,其中一名股东死亡,则由于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第二十条关于公司股东人数必须两个以上的规定,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死亡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比例进行继承。

  2、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继承股权不一定就继承股东资格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

  第七十五条股东资格的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