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公告年第39号(关于公布新增及调整的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根据《关于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06]629号),针对企业申报情况,我们对2009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名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8年第114号公告名单)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增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2、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监委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新增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2、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