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附:调整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

  【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调整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2000修订)

  【颁布部门】海关总署

  【颁布时间】2000-08-21

  【实施时间】2000-09-15

  【效力属性】有效

  【法规编号】251237什么是编号?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调整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2000修订)

  为使海关行邮物品完税价格尽可能反映物品的实际价格,决定对1996年8月1日公布实施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中部分物品的完税价格予以调整。经调整的部分物品完税价格(见附件)自2000年9月15日起执行,相关物品的原完税价格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于2000年8月21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

  附件:

  调整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0年9月1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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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号│名称及规格│单│完税价格│税率│

  │││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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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教学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10│

  ││原版录音带、录像带:││││

  ││-录音带│盘│10││

  ││-录像带│盘│50││

  ├──┼──┼─┼──┼──┤

  │107│医疗器材、保健器材、按摩床和椅:│││10│

  ││-按摩床、椅│件│6000││

  ├──┼──┼─┼──┼──┤

  │112│厨房、卫生间用具:││││

  ││-微波炉│台│800│10│

  ││-家用洗碗机│台│1500││

  ├──┼──┼─┼──┼──┤

  │119│杂项制品││││

  ││-电话机│││10│

  ││--手持移动电话│台│3000││

  ││--电话传真机│台│2000││

  ├──┼──┼─┼──┼──┤

  │205│电视接收机││││

  ││-彩色电视机││││

  ││--8英寸及以下(含液晶袖珍式)│台│500││

  ││注:40英寸以下每增加1英寸加价150元;││││

  ││40英寸以上每增加1英寸加价500元│││30│

  ││-电视录(放)像一体机││││

  ││--14英寸及以下│台│1500││

  ├──┼──┼─┼──┼──┤

  │206│电冰箱:││││

  ││-101至200公升│台│2000│30│

  ││-201至250公升│台│3000││

  ├──┼──┼─┼──┼──┤

  │207│洗衣机│││30│

  ││-半自动洗衣机│台│1000││

  ├──┼──┼─┼──┼──┤

  │208│收(放、录)音机:││││

  ││-电唱机││││

  ││--激光唱机(含便携式)│台│1000││

  ││-配件、附件│││30│

  ││--原版录音带│盘│10││

  ││--空白录音带│盘│5││

  ││--激光唱盘(CD)│张│60││

  ├──┼──┼─┼──┼──┤

  │209│收录放音组合机:││││

  ││-音箱(包括主音箱和超重低音箱)│个│1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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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录(放)像机:││││

  ││-激光视盘机及机造(LD、VCD、DVD等)│台│1500││

  ││-配件、附件││││

  ││--原版录像带│盘│50│30│

  ││--空白录像带(包括自录和转录)│盘│30││

  ││--激光视盘(LD、VCD、DVD等)│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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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空气调节器││││

  ││-2匹及以下│台│3000││

  ││-配件、附件│││30│

  ││--压缩机│台│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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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配件:││││

  ││-配件、附件││││

  ││--扫描仪│台│3000│30│

  ││--打印机││││

  ││---激光打印机│台│3000││

  ││---其它打印机│台│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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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摄像机:│││80│

  ││-手持式(袖珍型)│台│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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