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海关总署公告年第73号(关于调整化肥出口关税)

  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税则号列:31021000、31053000、31054000)按35%的暂定税率征收出口关税,并征收75%的特别出口关税。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