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辽宁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文号:辽政办发[2001]26号
发布日期:2001-3-28
执行日期:2001-3-2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赵新良副省长
副主任:李成义省政府副秘书长
于凤升省司法厅厅长
成员:李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曼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刘守军省公安厅副厅长
曹树森省司法厅副厅长
梁东明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继维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希伟省物价局副局长
郎业丕省建设厅副厅长
文毅省环保局副局长
于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屈光生省工商局副局长
瞿勇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辽宁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主任由曹树森同志兼任。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