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于成立辽宁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文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

  文号:辽政办发[2001]26号

  发布日期:2001-3-28

  执行日期:2001-3-28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赵新良副省长

  副主任:李成义省政府副秘书长

  于凤升省司法厅厅长

  成员:李丰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曼娜省高级法院副院长

  刘守军省公安厅副厅长

  曹树森省司法厅副厅长

  梁东明省卫生厅副厅长

  王继维省财政厅副厅长

  赵希伟省物价局副局长

  郎业丕省建设厅副厅长

  文毅省环保局副局长

  于波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屈光生省工商局副局长

  瞿勇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辽宁省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主任由曹树森同志兼任。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