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工留薪工资谁出?
一、工伤停工留薪工资谁出?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
1、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康复性治疗费用、转外地治疗的工伤交通费、工伤住宿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2、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3、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
1、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不能自理的还可享受护理待遇;
2、5-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都是15天到60天左右,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做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做出结论期间,做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工伤发生后如何申报?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诊断为职业病后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工作必须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报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