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外打工维权指南
出外工作除了依靠朋友之外,法律常识的了解是非常强而有力的武器,出外打工的你一定要记住以下的维权知识,劳动合同、最低工资、工伤赔偿等基本知识一定要清楚,劳动法规也要熟记于心,以免遭到不公正的对待。
一、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朋友一旦找到工作,首先要与用人单位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而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效合同给农民工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辞退农民工的,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最低工资应知晓
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和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特别注意,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工资至少每月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一次;用人单位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由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加发相当于农民工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特别提示: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举报电话。
三、工伤后必须及时鉴定
阎杰深有感触地说,农民工工伤鉴定是维权的难点,好多农民工错失了工伤鉴定的时间。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在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缴纳。
特别提示:农民工一定要弄清楚工伤认定的条件。下列6种情况一般都属于工伤鉴定的范畴,农民工一定要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去劳动部门鉴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受伤的;(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公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四、依靠法规维护权益
农民工必须了解所在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可能发生的事故和伤害,并了解如何防范和施救;有权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有权获得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的劳动环境,可举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当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同时也可以通过劳动部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示: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侵害时,要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以案说法: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案例】张某是一家通讯公司的客服人员,在公司工作近半年时间,当初公司经理口头承诺月工资为2000元,但只发了几个月,单位就以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工资,包括年前的工资还欠3个月。张某要求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经理以错过了签订时间为借口拒绝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个别职工曾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过公司,后来公司收到一封来自劳动保障部门的信,事后这部分职工领完工资就不干了,而张某到目前为止已有3个月没有领过工资了。公司既然没有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张某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评析】本案是一起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在本案中,公司虽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亦受法律保护。同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责任在于公司,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因此,张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及赔偿金。因此,张某还可选择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赔偿相应损失。还应当注意的是,张某在采取保护措施前,需要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用以证明自己和公司的事实劳动关系,如工作证、相关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