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侵蚀工资状况亟待改变
中工网北京3月8日电(记者赵永智郑莉)相对于经济快速发展,物价持续上涨,生活成本增加,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水平依然偏低。正在北京举行的全国两会上,政协委员们再次聚焦收入分配的话题,呼吁提高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
“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有关提高职工工资收入的表述,再次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马兰翠委员认为,政府工作报告连续多年关注职工工资收入,这说明收入分配不公依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她看来,以工资为主要收入的广大职工对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反映强烈,主要集中在劳动报酬偏低而且增长缓慢,劳动报酬差距不断扩大,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等方面。
盛明富委员认为,在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方面仍存在诸多“缺憾”。法律缺位,尤其是涉及职工最切身利益的《工资法》迟迟未出台,说明工人群体在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博弈”中,弱势地位仍然没有得到改善;政府失位,劳动力任由市场调节,政府在加强调控,制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定额等方面的作用还有待加强;主体不到位,推进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党政部门应该给予更高层面和更大力度的重视。
近年来,改革分配制度的呼声很高,但实际中这一改革却严重滞后,致使主要问题得不到解决。马兰翠委员建议,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必须采取具体有效措施提高职工劳动报酬,使企业增收的一部分转化为职工收益,改变利润侵蚀工资的状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对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最具约束力、强制力,这对中小企业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尤其重要。二是强化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在我国已经推行了一段时间,现在这项工作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对企业不协商或者协商而基本不增长缺乏制约手段。
鉴于目前职工工资收入普遍偏低的状况,委员们普遍认为,工资集体协商应该努力改变资强劳弱状况,在劳资平等对话中实现职工工资正常合理增长。
盛明委员认为,这与企业的发展并不矛盾,表面上看,增加工资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但从长远来开,带来的是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协调,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需要立足国情和企业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工资标准。要综合考虑劳动力市场价位、物价水平、企业发展等各种现实因素,通过平等协商寻找双方利益契合点,真正使职工通过协商提高工资收入,又切实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做到科学合理有序。”盛明富委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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