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发生劳动纠纷怎么处理呢

  首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协议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如果双方不愿意自行协商或者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因为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用人单位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书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均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最后当事人对其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受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处理劳动者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

  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

  争议的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仲裁申请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