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障
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在即将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确定下来,以保障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有关组织的人身、财产及精神益免受来自各方面的威胁。
2、扩大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对相关的配套规定加以完善。法律应当明确消费者不仅有权获取真实信息,并且有权获取准确、充分、适当的信息。对于妨碍消费者获取准确、充分、适当信息的经营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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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知情权
3、完善消费者权利救济制度。现行法律、法规虽然规定了经营者强制性的信息提供义务的范围,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和违反该项义务的责任。笔者认为对于消费者询问的信息,只要符合合理性、相关性、非违法性等标准,经营者就有义务提供,拒绝履行义务的要承担隐瞒信息的法律责任。赋予消费者在其知情权受到侵犯时的民事求偿权,扩大惩罚性赔偿的范围。
4、加重经营者的民事责任。现有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最严重的民事责任是欺诈行为要加倍赔偿,且其适用条件又常加以严格解释使消费者的损失很难得到有效补偿。建议在今后的立法中,应扩大经营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范围,如误导行为、隐瞒行为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并且适用加倍赔偿的规定;同时对多次实行欺诈或误导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多倍赔偿。通过加重民事责任,一方面可以让违法的经营者有所顾忌,不敢轻易违反信息提供义务;另一方面也能促使消费者更加重视其知情权,从而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5、设置消费者的撤销权。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也可以设置消费者的撤销权,即经营者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信息等情况下,如果消费者基于误解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撤销其行为。如此一来,必将对经营者形成一定程度的威胁,促使其向消费者提供详尽而清晰的消费信息,而消费者也可以运用这种更简便易行的权利保障手段维护自身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