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社会保障的主要做法
挪威是世界上较早形成的“福利国家”之一。早在1967年通过的《全民社会保障法》仍是挪威最重要的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对缩小贫富差距、确保经济发展以及全民社会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民社会保障的补贴标准。很多社保补贴的标准都根据一个基准数额来确定。每年由议会根据当年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调整。资金来源。主要来源为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及其他受保人交纳的会员费(保险费)、雇主税以及国家财政拨款。其中,纳税率和财政拨款额由议会决定;会员费根据其工资及各种社会福利补贴收入来计算,如劳动者交纳其总工资收入的7.8%;雇主税由雇主按支付工资的百分比交纳,按照地理环境及经济发展水平,全国共划分为5个不同税率的区域。社会福利保障主要有以下形式:
养老金。一是基本养老金和赡养补贴。适用16至66岁期间参加全民社会福利保险达3年以上或在挪威居住20年以上者,参保40年以上可获得全额基本养老金,余者递减。二是补充养老金。适用1966年后至少有3年的年收入高于当年基准数额者,工作40年以上者可领取全额,工龄低于40年则相应减少。三是特殊补贴。适用没有或领取很少补充养老金的退休者,参保至少40年者可享受全额,参保年数越少,补贴就越少。
抚恤金。一是遗偶补贴。如男女双方参加全民社会福利保险且死者去世前至少3年有工作,或者死者生前已至少领取3年福利保险,其不满67岁的遗偶可领取该补贴,具体数额与当事人的收入挂钩。二是子女补贴。不满18岁、父母双亡或一方去世的子女,可按相应标准领取子女补贴,前提是死者生前必须参保3年以上或已领取至少3年养老金。
伤残补助。包括基本补助、护理补助、伤残补贴。如因伤残导致大量的额外开销,可领取基本补助,如伤残者需特别照料,可领取护理补助。
康复补贴。一是医疗康复补贴。67岁以下、在挪威居住、提出申请前参保至少3年者有权领取,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52周。二是职业康复补贴。在挪威居住、提出申请前参保至少3年者有权领取,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年。
患病医疗补助。凡加入全民社会保障者,均可享受在公立医院免费住院、治疗和用药。对于在公立医院之外看病、接受心理或物理治疗产生的费用,当事人需承担个人自理部分,其余部分由市政府或社保基金承担。个人自理费用实行封顶制,某些特殊疾病或人群(如儿童、孕妇)还可免交部分费用。
病休和产育现金补贴。一是病休补贴。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社保成员才有权享受,一般规定病休至少14日方可领取,从病休第一天起的52周内领取的病休补贴相当于全额工资。二是照料补贴、护理补贴及培训补贴。劳动者因照顾生病的12岁以下幼儿暂离工作岗位,每年可有10天享受照料补贴。劳动者因12岁以下的幼儿因病住院,本人可从第8天起领取护理补贴直至患儿痊愈为止。三是产育或收养现金补贴。参加社保的劳动者在最近10个月内工作至少6个月,就可享受42周的全薪产育补贴。
失业救济。工作时间较前减少50%以上的被认为是失业者,失业救济根据其以前的工资收入、加上在过去1年或3年中平均每年领取的病休、产育、收养及失业补贴等计算。
丧葬补贴。社保基金向死者家属提供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按实际需要发放。
育儿补贴。发放给18岁以下的孩子,为固定金额,单亲父母可多领一份补贴。1至3岁儿童,如不上公立幼儿园,父母可领取现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