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务关系中受伤如何认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

  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

  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狭义的劳务关系的特点:

  1、是一种准劳动关系。

  2、用工方不具备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或者具备主体资格但工作内容具有临时性。

  3、由用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根据用工方的指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由用工方承担在劳作过程中人身伤害的风险。

  这是基于民法中“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请求赔偿的,而不是基于劳动法中的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