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医疗纠纷协议书
1、审美观点的差异。医生和受术者在对待手术结果的评判不一致,是造成美容医疗纠纷的原因之一。
2、我国美容整形外科事业的发展体制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美容医学知识及技术水平不高。
鉴于我国目前的国情,美容医疗纠纷的认定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对美容手术本身质量的评价,如有无明显的诊疗不当或违反医学基本理论的情况发生。
2、美容药品、用品的质量是否出现问题。
3、美容术是否存在虚假宣传。
4、有无较为完善、详细的术前、术后检查、治疗的病历记载等。
5、对术后的评价。目前尚无可参照的评判标准,可依据医学美学的基本要求、基本理论、术者与患者的术前协议等方面进行评价。
6、评价美容术的后果与其诊疗不当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7、技术从业人员是否有行医许可证,如属非法行医,依据民法通则,对所造成的损害,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乙方(患方):_______
代理人:______乙方基本情况:______
事由: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放弃上诉、申诉、起诉、医疗事故鉴定等权利,无需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通过第三方调解,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包括签订医疗纠纷协议书中已垫付的医疗费用)。
(二)、补偿款给付时间:乙方凭身份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补偿费余款人民币,并签写领条。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一次性处理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从签本协议之日起,乙方的病情及一切问题都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追责乙方在此纠纷中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甲方付给乙方的所有赔偿(包括支付乙方的柒万元及其他费用),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留存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
乙方代理人签章:______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