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再做第二次工伤鉴定还需要重新申请工伤认定吗

  1、不需要,直接将第一次的鉴定结论书再配合其他材料就可以了。不清楚的,伤者可以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