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主动适用抵消吗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主动适用抵消吗
因诉讼时效已过而丧失胜诉权的债权,如果在诉讼时效已过之前可以适用抵消的,其债权人依然可以实行抵消。在理论上,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为自然之债。自然之债是指虽为法律所认可,但却不受强制执行力保护的债,对于自然之债,债务人不履行时,债权人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自愿履行,则履行有效。也就是说,自然债的实质在于“债权人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而不是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也不是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更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
而且,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仅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抗辩,抵消权并不属于债权请求权而为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其仅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而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