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民诉案件按什么标准缴纳诉讼费
一、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民诉案件按什么标准缴纳诉讼费
1、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按照财产案件标准交纳诉讼费,但劳动争议案件除外。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条
二、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这一规定,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的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并且债权人已经提出了清偿要求,但债务人不能清偿。这里的不能清偿应当是一种持续的状态,不是偶尔一次性的不能清偿或者因财务困难暂时不能清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
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的资产价值少于债务。
(3)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