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全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厂长组织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2、组织制订或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

  3、组织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4、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劳资、教育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5、参加全厂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6、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参加安全装置的校验监督,建立好台帐。

  7、负责动火审批及其管理工作。

  8、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

  10、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11、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12、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13、负责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