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特性分析
根据安全事物的客观实在,我们认为安全经济理论和方法首先应遵循下述安全固有属性所概括出的基本特性。
⒈安全问题的随机性与确定性复杂性特性
安全事故具有的确定性特征表现在:
(1)事故具有因果性。安全事故的因果性是指事故的发生有着确定性的原因,如事故本质的能量转移理论、事故的物理化学确定性原理、火灾发生的三要素、爆炸事故是能量释放的表现等都具有确定性事件。事故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引起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事故的因果关系是确定的。因此,在事故预防过程中,如果弄清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找到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效地根除或控制事故原因,事故就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
(2)事故具有可预防性。现代工业生产系统是人造系统,这种客观实际给预防事故提供了基本的前提。所以说,任何事故从理论和客观上讲,都是可预防的。认识这一特性,对坚定信念,防止事故发生有促进作用。因此,人类应该通过各种合理的对策和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把工业事故的发生降低到最小限度。
事故的确定性还表现在建立在大样本的事故统计分析条件下,安全的客观水平决策的事故的发生率是稳定的。
事故的随机性特性表现在:
(1)事故具有偶然性。事故的随机性表现在指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性是偶然的。这说明对于具有的事故的预防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事故这种随机性在一定范畴内也遵循统计规律。从事故的统计资料中可以找到事故发生的规律性。因而,事故统计分析对制定正确的预防措施有重大的意义。
(2)事故具有潜伏性。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在事故发生前,人、机、环境系统所处的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系统存在着事故隐患,具有危险性。如果这时有一触发因素出现,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企业较长时间内未发生事故,如麻痹大意,就是忽视了事故的潜伏性,这是工业生产中的思想隐患,是应予克服的。
⒉安全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交叉性特性
安全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交叉的特性可从两方面来认识。
一是从事故系统和安全系统的角度认识,都涉及到人-机-环境三要素,而人的要素就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特点。无论是从事故系统角度的事故致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受其生理-自然属性和心理-社会属性的影响;机和环境要素表面上看,主要是自然属性,但机本质安全化一方面受技术科学发展的限制-自然属性,同时也与决策者认识有关-社会属性;环境因素更多是自然属性的特点,其实环境的作用和影响取决于管理的效能,这就体现出社会属性的特征。因此,安全问题具有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两重性。
二是从安全科学体系角度理解,安全科学是涉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体科学的跨门类综合性学科。它以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理学等自然学科为基础理论,同时也涉及安全管理学、安全行为科学、安全文化学、安全法学、安全教育学等社会科学体系,以及安全系统工程、安全信息工程学、可靠性工程学、安全人机工程学等交叉科学。
因此,解决人类面临的安全命题,有效地预防事故和灾害,需要应用综合的科学技术理论体系、全面高明的对策方略、系统高效的方法技术。
⒊避免事故或危害有限性的特性
这一特性包含两层含义:
(1)各种生产和生活活动过程中事故或危害事件虽可以避免,但难于完全或绝对避免;
(2)各种事故或危害事件的不良作用、后果及影响可能避免,但难于完全或绝对避免。
由于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任何阶段,生产或生活的技术水平总是有限的。科学的发展一方面使技术的发展有序地逐级进行,使技术起着有益于人类的正向演化作用;另一方面由于科学认识的局限,新技术不可避免会伴随新的、尚未认识的危害,使技术在一出现的时刻就存在新的不安全因素,从而产生技术功能的逆向退化。这种利弊交错,益害矛盾的现象贯穿于整个工业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另外,人们对安全的要求在提高,而社会改进安全的技术水平和所能增加的经济力量(人、财、物)总是有限制的。因此,创造绝对充分的条件和可能
性,使生产绝对不发生事故或危害事件,仅是理想的状态,客观实现只能是创造相对安全的状态。这既决定于技术与自然演替规律无法改变的原因,又来源于人类对制止其事故的技术与经济能力所不及的原因。因此,决定了避免事故或危害是有限的这一客观存在。安全经济学为安全活动提供适应这一规律的技术理论和方法。
实践中人们总是尽其所能地去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不会有意识去制造和扩大它。但是无论人们如何努力,事故总是难于完全排除,这就是事故率可以无限趋于零,而无法绝对为零的客观表现。
无法完全或绝对地避免事故,并不意味着不能避免。人类所作的安全努力,意义就在于在有限的安全投入和条件下,努力使事故损失和危害控制在可接受或称之为“合理”的水平上。
⒋安全的相对性特性
多大的安全度才认为是安全的?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安全具有相对性。某一安全性在某种条件下认为是安全的,但在另一条件下就不一定会被认为是安全的了,甚至可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因此,这一问题只能用一阈值来回答。安全阈由安全程度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之差来表述。绝对的安全,即100%的安全性,是安全性的最大值。当然,这是很难实现的,甚至是不可能达到的,但却是社会和人们应努力追求的目标。此外,在实践中,人们或社会客观上自觉或不自觉地认可或接受了某一安全性(水平),当实际状况达到这一水平,人们认为是安全的,低于这一水平,则认为是危险的。这一水平下的安全性就是相对安全的最小值(或称安全阈下限)。实际生活中也用这一值的补值(即危险值)来表述,称为“风险值”。风险是生产、生活和生存活动中客观存在着不安全的程度。安全经济学就是要根据社会的技术和经济客观能力,以及相应的社会对危险的承受能力,为不同的生产、生活环境或产业过程提供和确认这一“最低”安全值,做为制定安全标准的依据。
从另一侧面理解安全这一概念,可以认为安全的相对性是指免除风险(或危险)和损失的相对状态或程度。
⒌安全的极端性特性
这一特性有如下三个含义:
(1)安全科学的研究对象(事故、危害与安全保障)是一种“零─无穷大”事件,或称“稀少事件”。即事故或危害事件具有如下特点:一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很小(趋向零),而后果确十分严重(趋向无穷大);二是危害事件的作用强度很小,但危害涉及的范围或人数却广而多。
(2)描述安全特征的两个参量─安全性与危害性具有互补关系。即安全性=1-危害性,当安全性趋于极大值时,危险性趋于最小值。反之亦然。
(3)人类从事的安全活动,总是希望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安全。
上述三对极向矛盾运动,是安全经济学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换言之,安全经济学根本的重要基础命题就是要使这三对矛盾达到最合理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