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如何处理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如何处理

  1、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流程

  1、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

  2、保险公司应该出具车辆定损清单,明确更换配件,修复车辆的费用和工时;

  3、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