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故意隐瞒病情能否认定工伤

  一、故意隐瞒病情能否认定工伤

  故意隐瞒病情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都是因为工作受到的意外伤害,也有法定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通常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申请认定工伤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认定工伤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