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试点救助流浪娃等5类未成年人
2014年4月15日,郑州市通过了《郑州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困境未成年人主要包括5类人群:
1、郑州市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监护缺失、孤残未成年人;
2、因监护人重病、经常性暴力、经常性忽视或家庭贫困无人照料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
3、艾滋病家庭未成年人;
4、贫困家庭留守流动未成年人;
5、被拐卖、非法雇用等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为保证《方案》内容稳步推进,郑州市提出在二七区、郑东新区各确定2~5个办事处及社区,在荥阳市、中牟县各确定2~5个乡(镇)及村作为试点单位开展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实施困境未成年人保护。
给符合条件者建档案分类救助
《郑州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二七区、郑东新区各确定2-5个办事处及社区,在荥阳市、中牟县各确定2—5个乡(镇)及村,作为郑州市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试点单位。
即日起至5月,郑州市将组织试点社区(村委会)、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认真排查,详细掌握辖区困境未成年人和家庭的基本情况,分类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信息档案。8月前,将对困境未成年人分类救助保护,搭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平台。明年年底前,制定出台《郑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意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