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做伤残鉴定可以开庭吗

  有伤残的情况下而不申请做伤残鉴定的,法院可以开庭,但是不会支持伤残赔偿项目;

  建议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委托鉴定,一旦评上级,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都会得到支持。

  在法律中,对法院的案件审理有一个总的审理期限的规定,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法院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裁判。

  法律规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很多种,常见的有:电话送达、司法快递送达、上门送达、公告送达。

  当然,法院在第一次发送传票给被告时,通常会先电话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书面传票。

  (一)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询问双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员需要回避等等,一般情况不需回避。

  (二)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有时候法官为了节省时间,一般会用一句话带过,说被告已看过起诉内容,则此步可以省略)。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

  (三)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

  (四)法官分别询问原告和被告关于案件的证据,有什么观点和看法或反驳——这叫质证,还会询问涉及案件的具体细节。如果需要对证据进行进一步的鉴定是否属实的,此时应该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五)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

  (六)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当然,如果在开庭几天后,双方可以再调解,并能达成一致意愿的,可以告诉法官,按调解成功来解决,由法院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

  (七)整个庭审过程,有书记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如果其中一方不愿调解,那么在各自发表完毕陈述后,书记员将庭审的记录打印出来,要求双方看过有没有跟在庭审过程发表的言语有出入,有的可以适当修改并在修该处签名。双方看完或修改完成庭审笔录之后,庭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