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印章真伪鉴定法律程序

  (一)首先、应向公安、工商部门调查对方印章材料。

  (二)其次、应搜集对方在同一时期使用过的其他印章材料。

  (三)再次、应提出被告对印章合法性、唯一性承担举证责任。

  (一)印章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刻制单位印章,需办理《刻章许可证》凭刻章许可证到经公安机关核定的刻章企业刻制印章。刻章许可证到当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

  (二)新办企业持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单位有效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企业经营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科办理,因印章损坏或变更需重新刻制的,还需将原来的印章一并交回公安机关统一消毁。

  (一)登报公示。公章丢失需在省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章在公安机关是有备案,所以一旦丢失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到派出所报案:

  1、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

  4、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遗失证明(报警回执)。

  (二)办理新刻印章备案。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科办理新刻印章备案,需要带的材料有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和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变更记录、报警回执、登报报纸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审批通过之后,核发公章的《刻章许可证》。

  (三)刻章。最后,则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公安局刻一个新的印章即可,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