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查起诉期限最长多久,审查起诉程序的特点
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最长时间限制是六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程序的特点:
1、审查起诉是独立的诉讼阶段。
在我国,刑事诉讼由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构成,审查起诉是连接侦查和审判的独立的诉讼阶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各自独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检察机关是行使审查起诉权的唯一主体。
在我国,公诉权是一项具有专属性的国家权力,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无权行使。
3、审查起诉与法律监督相统一。
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审查起诉活动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可以发现和纠正侦查
工作中的违法情况,从而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维护司法公正。
刑事审查起诉超期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