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做人身伤害司法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1、提出要求鉴定的申请。技术鉴定分为申请鉴定和委托鉴定两种,当事人提出申请鉴定,单位委托鉴定。申请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并提供相关的资料。

  2、缴纳鉴定费。凡要求进行鉴定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必须在突出申请的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鉴定费。技术鉴定机构在收取鉴定费后,必须向申请人或委托人出具正式发票。申请重新鉴定时,必须再缴纳鉴定费。

  3、受理立案。当接收申请人或委托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和缴纳的鉴定费后,即已受理立案,并应在受理当天起按有关规定进行鉴定的准备工作。

  4、作出鉴定结论。鉴定人作出鉴定结论。

  5、书面通知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一经形成,在规定时限内尽快以规范的公文形式发给申请人或委托人。

  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在结果出具后,当事人应该凭借司法鉴定结果要求责任方给于赔偿,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当事人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这时候司法鉴定结果就成为了维权的有力证据。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所受伤害比较严重或活动受限,应在3个月后委托律师事务所到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中心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害人还可以要求法医中心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据此索要出院后的护理费。

  受害人如果被鉴定为残疾,除了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交通费外,还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不满18周岁的子女、年满60周岁以上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和其他被抚养人)、残疾赔偿金(原则上是20年,如果受害人60周岁以上的,每多1岁,少赔1年;如果受害人年满75周岁的,则赔付5年)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如不能翻身、洗漱、进食和上厕所等),可以再做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根据护理依赖的时间,主张出院后的护理费。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

  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准备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通常情况下,受理鉴定申请的鉴定机构会有专门的表格,将鉴定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证据,逐一清点、标注、装订、编号,列在一张清单上,由提交人审核后,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