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韩国伤残鉴定标准

  劳动者因工作受伤或因工作引起的疾病导致受伤、残疾、死亡的时候,均视为业务上灾害(产灾,即工伤)。但人身灾害和业务并没有因果关系(或无法证明有因果关系)的话不被承认为产灾。(《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37条第1项)所以,是不是属于产灾要看受伤或死亡适否跟工作有关。

  韩国《勤劳基准法》强制性要求工作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加入产灾保险,因此任何劳动者不管其工种、身份、签证都可以在遇到产灾时得到保险的理赔。甚至连没有签证的非法居留者、老板故意没办理产灾保险的情况下,也可以得到产灾保险的理赔。(《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

  由于产灾保险的补偿金额是基于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所以实际得到的理赔金并不是劳动者实际受到的损失金额。(《产业灾害补偿保险法》第36条第3项到第8项)因此劳动者遇到产灾时,先申请产灾补偿,若得到的产灾补偿与民事上的损害赔偿额有差距的话,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到更多的赔偿。

  申请产灾保险的管辖单位是“勤劳福祉公团”。劳动者遇到产灾后,联系勤劳福祉公团办理理赔程序即可。原则上工作单位负责人应当协助劳动者申请产灾,但现实中有些老板并没有给劳动者加入强制性的产灾保险。所以他们害怕受到法律的处罚,拒绝为劳动者办理产灾保险,而是用“私了”的方式解决。此时,劳动者没有必要理会老板的要求,直接去勤劳福祉公团办理产灾理赔才能得到更多的补偿。

  韩国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对全国所有行业按照作业危险程序及事故率划分为67类。最低费率为4‰,最高费率286‰。平均费率为19.4‰。费率每年调整一次,工伤保险费全部由雇主缴纳,雇员不缴费。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