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护照丢失补办需要什么证件

  护照的种类: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官员护照)和普通护照三种。

  1、外交护照,是一国政府发给驻外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出国进行国事活动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会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等使用的护照,亦适用于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公务护照(或官员护照),是发给出国从事各种公务活动的人员,如政府一般官员,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以及派往国外执行文化、经济等任务的人员等。

  普通护照,是发给因私事前往外国或旅居外国的本国公民使用的护照,是世界上颁发数量最多、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护照。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1、备案并登报申明作废。首先要做的是即刻到管辖地公安机关备案,然后到公安机关所在地省级以上报纸登报申明该护照作废,一般公安机关会在登报之日起受理补办手续。

  3、仔细阅读申请补办护照回执,确认无误后签字;最后就是耐心等待新护照下发,一般办理的时限为登报声明满后10个工作日,县、市为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