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做精神病鉴定

  (一)第一种就是看患者的行为有没有异常,比如说倘若出现了怪异的行为,做出一些不可理解的动作,甚至出现了有破坏行为,还有攻击性行为。那么可以说明患者的心理是不太正常的,此时就要考虑一下是否出现了精神病。

  (二)第二种鉴定的办法,就是会出现幻觉,若是患者听到耳边有人说话,但是此时倘若周围没有人的,那么这些也是精神病的一种了。医学上称之为幻视,幻视就是没有外来的刺激,而病人却能看到有人。

  (三)第三种表现的症状就是妄想了,这是患者最常出现的症状。会对某些事物有错误的看法,但是自己却觉得这是正确的。而且还觉得周围的所发生的事情和他都是有关系的,这也是其中的一种了。

  (一)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在鉴定时间,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连同卷宗一并提交鉴定机构。鉴定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场,同时还会通知被害人家属等到场。鉴定机构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询问嫌疑人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答题等环节,鉴定人员会根据以上鉴定材料,运用专业知识以及经验作出最终鉴定意见。

  (一)精神障碍是指可响正常生活和工作,常给个人或他人带来苦恼甚至伤害的心理和行为的异常。大部分患者因症状持续、发作频繁,或程度严重、自感苦恼而就诊。小部分病情较重,但却不感苦恼,亦不自视有病,多是亲友出于关怀或感到威胁而将其送诊。精神障碍不同于一般内科疾病,诊断主要依靠症候群及病程的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