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略论会计、审计和法律中的重要性概念

  [摘要]:会计上的重要性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二号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指出,“根据其周围所处的环境,财务报告中漏报或错报的项目,如果其大小到这样的程度,包含或者纠正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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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正文]:会计上的重要性概念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第二号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指出,“根据其周围所处的环境,财务报告中漏报或错报的项目,如果其大小到这样的程度,包含或者纠正该项目将很可能会改变或者影响一个依赖于该报告的有理性的人的判断,那么它就是重要的”(para.132)。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CICA)则指出,“一个事项如因未公开,表述错误或遗漏,而有可能扭曲有关账目或者其他报表所提供的资料,则为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对重要性的定义是:“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所作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发生遗漏或错报的特定环境下所判断的项目或错误的大小。”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1999年12月在《财务报告原则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中指出,“信息的一个项目对于财务报表是重要的,如果其错报或者漏报将合理地期望会影响这些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包括他们对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评价”(para.3.30)。我国1992年底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对重要性作出明确的定义,仅规定,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会计上之所以要提出重要性概念,一方面是从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效益方面考虑。重要性可被认为是特定用户在处理大量数据而无能为力时所设定的一个取舍条件。如果对一切会计事项不分轻重主次和繁简详略,采取一视同仁的会计处理办法,必将增加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却不一定能带来额外收益。因此,对于不重要的次要信息,可以简化处理。另一方面,可防止信息过载。将重要的信息和不重要的信息并列起来不分主次,会给报表使用者带来阅读上的不便,同时,与过少的信息一样,过多的信息也会产生误导。因为陈报的信息过多,真正相关的项目就可能被掩盖,冗长而又充斥诸多无关紧要之细节的信息,会影响对其他信息的理解,也会影响预测和决策。因此,披露过多不重要的信息不但不会增加信息的效用反而影响其使用价值。根据重要性的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应关注于那些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审计上的重要性概念

  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1987年10月公布的《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指出:“重要性涉及财务资料误报(包括遗漏)的数量或性质,不论是个别的还是合计的,根据周围的环境,作为这种误报的结果将会对人们依据这些资料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判断或决策产生影响。”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发布的《审计准则说明书第47号??审计风险和重要性》中没有直接给出重要性的定义,只是说明在作出重要性判断时必须注意两个方面:(1)当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错误或舞弊,其单个的或累计的影响足以使这些项目由于严重违背公允的标准而得不到公允表达时,那么报表存在严重错误;(2)当审计人员尚不能确定差错的单个或累计的影响是否重要时,一般应考虑该项差错的性质和金额以及其所涉及的会计报表中其他项目的性质和余额影响。将这两点归纳起来,可表述为:“一项差错当它的性质和金额以及其所涉及的会计报表中其它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将影响会计报表的公允表达时,那么差错就是重要的。”

  AlvinA。Arens&JamesK。Loebbecke在其所著《审计学??整合性方法》中对重要性的定义是,如果对财务报表中某项错报(misstatement)的理解会影响一个理性报表使用者的决策,那么该项错报就可认为是重要的。

  我国1996年发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规定,“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重要性对于注册会计师制定审计计划尤其是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以后出具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都有重大的影响。审计上提出重要性概念,一方面是为了降低审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