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监事任命书怎么写?

  一、监事任命书怎么写?

  XXX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委任XX监事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决定,

  委任XX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监事名单: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股东签名(盖章):

  ****有限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监事如何表态?

  公司监事会职责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公司监事会主要职权: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返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管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费用由公司承担)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