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广东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6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6月3日9:00-7月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入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交费确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7月12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要在7个工作日内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三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深圳考区的考生。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