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家确定的最终解释权具有效力吗?

  一、商家确定的最终解释权具有效力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九十八条【格式条款的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二、什么是最终解释权吗?

  最终解释权就是指经营者对于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合同中的某一或全部条款具有终结性解释,就算说如果消费者和经营者就合同发生争议,经营者对此作出的解释,就是最终的、终结性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三、活动解释权结尾怎么写吗?

  商品介绍中的“最终解释权”,是指在商品介绍的内容存在漏洞或者当事人对商品介绍内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释格式条款等六项权利。按照该办法,“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条款均为无效。该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合同签订、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强有力依据,执法人员发现“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违法行为时,均可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