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没有孩子继承人是谁

  被继承人没有孩子的继承人是配偶和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