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组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作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成有以下内容: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组成,所体现的是所有者对公司的最终所有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董事会,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维护出资人的权益,是公司的决策机构。
3、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的财务和董事、经营者的行为发挥监督作用。
4、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是经营者、执行者。是公司的执行机构。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作用:
2、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影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原因是:
1、股权结构严重不合理,过于集中;
2、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存在过多的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上没有实现三分开,控股股东以此控制或操纵上市公司,大量侵占上市公司资源;
3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没有明确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谁作为上市公司国有股的代表行使权力,形成国有股权虚置;
4、公司治理的法制环境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