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几种员工一定要开除

  以下六种员工必须开除:

  1、想过朝九晚五的安逸生活,还想要双休,还想要高薪的人,这种人已开始不要招聘进公司。

  2、想靠高底薪生活的人,特别是销售岗位。

  3、来公司图稳定,没有企图心,不想挣高薪的人。

  4、不能与时俱进学习的人,不善于主动学习新东西的人。

  5、做事马马虎虎,得过且过,没有精益求精精神的人。

  6、老是给自己的公司找毛病的人,比如你让他去卖一个产品,他就说这个产品太贵,客户不买。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现在很多公司在招聘女性员工的时候,都会问一句是否已婚,就是害怕将来休产假过长影响工作。女性职工休产假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属于她们的合法权益。

  至于很多公司趁女性员工休产假而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立即要求赔偿并且恢复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有些员工从事的是比较危险的工种,稍不留神就可能导致工伤的出现。

  一旦出现工伤,就有公司绞尽脑汁的想与他们解除劳动关系,好像在甩累赘一样。告诉这些公司,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是行不通的!榨干了劳动者,然后再想着甩掉他们,于法于情都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这个就很好理解,员工在用人单位辛辛苦苦干了一辈子,眼看就要退休了,结果突然被解除劳动关系。还真有公司下得去手,为了所谓的经济效益,不顾情面。很明显,此类情况就是违法的,被开除员工可以立即要求赔偿!

  它们有以下三种区别:

  1、它们的类别、审批时效不同。开除是属于行政处分,而且是最严厉的一种处分。辞退属于行政处理,不属行政处分之列。

  2、它们的适用对象及其条件不同。开除处分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违纪辞退则适用于指那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职工,他们所犯错误程序既够不上开除。

  1、它们的实施程序不同。开除处分,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应由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违纪辞退,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由车间、科室提出职工违纪的证据和处理意见,在听取工会意见后,由厂长(经理)决定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