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子为逃避关税将琥珀以树脂名义申报通关被批捕

  通过快递走私琥珀,被抽检后,为逃避关税,将价值昂贵的琥珀以“树脂”的名义申报通关,不料被海关人员识破。日前,从国外走私琥珀入境的男子徐某被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批准逮捕。

  39岁的徐某是湖北广水人,在深圳从事个体琥珀加工业务。今年初,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认识一名自称在波兰留学的中国男子“梁扬”,“梁扬”告知徐某,可以在波兰购买琥珀原石。5月中旬,徐某通过“梁扬”发送过来的图片,先后挑选了约20公斤的琥珀原石,单价8000美元/公斤左右,并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分三次向“梁扬”支付了货款80余万元人民币。

  收到货款后,“梁扬”将上述琥珀原石分装成七个邮包,分批寄给徐某。因担心深圳海关检查严格,徐某便联系其在广水老家的表弟王某,要其帮忙代收包裹。2014年5月29日,其中三个邮包被武汉海关抽检,湖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邮政公司)向收件人王某寄出《国际邮件报关通知》和《进出口物品报关委托书》。王某收到后,电话告知徐某,要徐某自己回来处理。

  6月初,徐某从深圳赶回广水,持报关通知和委托书到武汉天河机场,以王某的名义向湖北邮政公司办理委托报关手续。为偷逃关税,徐某将货物名称申报为“树脂”,价格300美元/公斤。6月5日,湖北邮政公司根据徐某的委托资料,向武汉海关驻天河机场办事处申报“树脂”毛重8.48公斤,申报价值共计16026元人民币。经查验,海关人员发现三个邮包内的物品名不符实,当场将其暂扣,并将线索移交缉私局。

  经核定,徐某以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方式,涉嫌偷逃关税、增值税共计166000余元人民币,其中海关现场查获的琥珀原石价格约31万元,偷逃税款约6万余元。

  7月21日,该案移送武汉市检察院审查批捕。办案检察官认为,徐某以邮寄方式走私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普通货物进境,并对查获的部分以低报价格的方式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达人民币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53条之规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7月24日,武汉市检察院以该罪名将徐某批准逮捕。